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缴费比例:荆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个人缴费比例仍是8%;自2015年3月1日起,荆州市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2%降至1.5%,个人缴费比例由1%降至0.5%;生育保险缴费缴费比例为0.8%;单位医保缴费比例为10%,个人缴费比例为2%;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0.7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常州市区(含武进区)为1660元,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用人单位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人均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564元;参加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分14496元、4832元、2899元和2564元四档。基本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基本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5元/人/月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用缴费工伤保险:单位0.5%—2%(实施行业差别费率,按风险大小划分),个人不用缴费公积金:各类企业单位和职工各10%-12%,机关事业单位单位和职工各12%。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湖北五险一金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20%,个人缴费费率为8%; 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0%, 个人缴费比例 为2%; 3、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2-1.9%,个人不缴费; 4、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不缴费; 5、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缴费比例为0.5%; 6、 住房公积金 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各为7%。法律客观:《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2种观点: (一)荆州社保基数是应当是根据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水平来进行计算的,工资总额计算口径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为依据,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职工当年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首月工资总额。(二)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三)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公积金缴费的其他内容是什么?(一)缴存年度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公积金缴存年度。(二)缴存方式1、直接交存转账支票、现金(须填制《现金送款簿》)方式2、通过银行汇款方式3、委托银行收款方式4、支取住房基金方式二、公积金缴费缴存规定是什么?北京市明确了企业申请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的具体条件。对于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没有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经全体职工2/3以上同意,可以在1%-4%范围内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申请缓缴。上海市规定,符合规定条件的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企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可至5%以下。企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天津市规定,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讨论通过,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降低比例由现行的不低于单位和职工各5%调整至不低于单位和职工各1%,同时取消“上一年度亏损”这一申请降低比例条件。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常州市区(含武进区)为1660元,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用人单位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人均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564元;参加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分14496元、4832元、2899元和2564元四档。基本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基本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5元/人/月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用缴费工伤保险:单位0.5%—2%(实施行业差别费率,按风险大小划分),个人不用缴费公积金:各类企业单位和职工各10%-12%,机关事业单位单位和职工各12%。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