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想变更抚养权,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支持吗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咨询:
起诉要求抚养费,对方恶意逃避责任就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我要答辩,那我直接写答辩人就好了还是要把他作为被答辩人,他就是原告吧?他诉讼里说他们夫妻都有工作,没有生育,那就能证明他们的能力吗?我可以要求他把以后几年的抚养费一次性支付吗?这样会支持吗?他其实是一分钱也舍不得给孩子拿,我怕以后要起来会很艰难,希望好心人能我帮解答。谢谢
Copyright © 2019- qqqmw.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