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曲趣美食。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上海应届毕业生落户 ?

上海应届毕业生落户 ?

来源:曲趣美食


法律分析:

1、应届博士毕业生;2、双一流应届硕士毕业生;3、清华、北大和在沪一流大学(复旦、上海交大、同济、华东师大)这六个学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这三类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落户”,可以理解为这些学校符合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直接加满七十二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Copyright © 2019- qqqmw.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